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分公司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2022年9月5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分公司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芙蓉路13号;
(3)建设单位:湖南有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设计及施工单位:湖南易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顶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工程监理单位:湖南有色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6)环境监理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7)效果评估单位:湖南中测湘源检测有限公司。
二、修复工程概况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分公司土壤污染治理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完工。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已完成了全部工程内容,实际修复工程主要为:
1)负压密闭大棚建设工程:在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分公司开挖区设置2座负压密闭大棚,面积约7200m2,在雁峰区兆丰渣土场设置预处理负压大棚1座,面积约1920m2,3座大棚面积合计约9120m2;
2)对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分公司位于湖南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芙蓉路13号的污染地块进行污染土壤开挖、清运,实际清挖面7588.8m2,实际清挖污染土壤10528.3m3;
3)热脱附处理工程:对污染土壤进行预处理后,采用热脱附设备对10528.3m3污染土壤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土壤暂存区采取地面防渗、截洪沟、防风、防雨、防扬散等防护措施;
4)废水处理工程:采用一体化设备对热脱附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和厂区清挖基坑等废水进行处理;
5)底泥处置工程:废水处理产生的含汞污泥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6)路基回填工程:将热脱附处理达标后的土壤回填作为衡阳市雁峰区湘江南路工程点道路的路基填方;
7)辅助工程:在开挖区和修复场地设置排水沟和泥结碎石施工道路。
三、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污染地块清挖后的基坑汞能满足《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分公司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及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要求的修复目标值。修复后的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满足土壤接收地雁峰区湘江南路工程所在地路基填路要求。二次污染区域各点位总量汞与背景值含量相比较低或相近,未出现大幅高过背景值的采样点,表明本项目修复区对二次污染控制较好。因此,本次效果评估认为项目实施后污染治理效果达到了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提出的治理修复目标,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芙蓉路13号水口山新材料分公司污染场地中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公园绿地各地块能够安全利用。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有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总,13677498863,18867859449@163.com
效果评估单位:湖南中测湘源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工,15910790882,750940824@qq.com
五、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效果评估单位提交意见,效果评估机构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